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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月云南省第8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发布日期:2020-01-09 来源:1  阅读:9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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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206 来源:云南招考频道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现公布“20204月云南省第83次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重要说明: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订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我省涉及到的以下专业中,部分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有调整,从201810月第80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始,新老考生报名时均使用新专业代码及新专业名称报考。如遇到原来的两个或多个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的情况,考生报考时应填写新专业代码及新专业名称。目前各专业考试课程暂无调整,因此对考试课程的选择没有影响。考生选择考试课程时一定要对照“20204月云南省第8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里对应的专业选择考试课程。例如:原音乐教育专业和美术教育专业合为艺术教育专业后,在报名系统里两个专业的课程将合并在一起,如果原来(老考生)报考音乐教育,就选择音乐教育下的考试课程,美术教育就选择美术教育下的考试课程。新注册的考生选择考试课程时选择自己想要报考的专业方向即可(音乐选音乐教育下的考试课程,美术选美术教育下的考试课程)。

二、20204月,我省第8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如下

(一)面向非在校生开考专业

1.本科层次:

经济学、金融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艺术教育、学前教育、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广告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消防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行政管理、采购管理、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教育管理。

2.专科层次:

体育教育、园艺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护理、金融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采购与供应管理、旅游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文秘、消防指挥、法律事务、公共关系、行政管理、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英语。

面向非在校生开考专业:20204月云南省第8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点击下载)

(二)面向高职高专和中职学校在校生开考专业:以下专业为学分互认试点专业,非在校考生不能报考,若错报,成绩将不予认可。

1.本科层次:

商务英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冶金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交通运输、农学、园林、护理学、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程造价、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关系学、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网络营销与管理。

2.专科层次:

工程造价、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药学、财务管理、酒店管理、应用化学。

三、网上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第一、非在校生报名及确认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218日至228日下午17时。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20218日至228日下午17时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州(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报名确认点确定。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确认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则当次报名无效。

第二、学分互认试点专业集体报名及确认时间:202033日至36日下午17时 ,逾期不再受理。

具体报名流程详见“20204月云南省第8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四、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民族、种族、性别、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遵纪守法,按照我省开考专业考试计划均可自愿选择专业报考。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二)自学考试分专科和本科两种学历层次:

1.报考专科没有学历要求,但报考专科文科的考生,凡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须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该门课程的除外);报考专科专理科的考生,凡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要加考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

2.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出具国家承认学历(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的专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

(三)报考医学类护理学专业(专科)人员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时需出具相应证明),非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四)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

(五)病残者应选报与自己身体情况相适应的专业,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五、考试

(一)考场设置: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需在县城以外设考场的,须报省招考院批准。广告专科只在昆明设考点。

(二)考生应试时,须带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纪违法者,按2011年教育部第33号令和《刑九修正案》严肃查处。

(三)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六十分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网站上,考生自行登录查询。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分申请,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统一到省招考院查分,查完后通知考生。省招考院不直接对考生查分。

(四)考试时,对需要使用计算器的科目,考生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并且不得互相借用。不准使用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考生进入考场考试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视同作弊。

(五)同一考试时间段,考生只能参加一门课程的考试,每次考试考生最多可以报考四门课程。

(六)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4148号文件规定:

1.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科课程进行衔接。

2.凡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代码:02316)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3.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课程代码:0034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4.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课程代码:0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代码:02277)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七)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参加PETS二级或PETS三级考试,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替代自考有关专业大专或本科公共英语〈即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PETS二级替代专科英语(一)成绩,PETS三级替代本科英语(二)成绩,英语专业不能替代)。考生是否参加相应口试,则根据考生是否要求获得PETS等级证书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关专业来定。

(八)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定于每年的5月和11月,分两次举行,考生可与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联系进行答辩事宜。英语本科的口译与听力,专科的听力口语考试时间由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安排,请考生与学校联系。

(九)已取得自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证书的考生,如该专业有实践、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核要求的,应及时和主考院校联系实习考核事宜,待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

(十)考生考试时间及临考复习假的占用问题,按原省自考委、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一九八七年发文《关于对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给应考假、复习假和发放自学考试奖学金的规定》执行。

六、订购教材请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教材部联系。教材部地址:昆明市学府路61号,联系电话:0871-6512868965168918

20204月云南省第8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目录(点击下载)

七、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非在校生开考各专业考试计划(点击下载)

八、学历及毕业生的使用待遇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分为专科专升本两种层次,应考者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可以取得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按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云教自字(86)10号《关于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根据所报专业的开考课程,报考本次开考课程的一门或数门,并按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根据开考专业计划跨专业兼报同一代码、同课程名称、同学分的考试科目,但考生必须注意不同专业指定教材和考试大纲是否相同。

(二)报名考试费:根据云发改收费[2006]98号文批复,我省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2(人民币)

(三)考生须按《云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规定流程进行报名,并特别注意报考部分专业和课程必备条件及报名确认点、考点设限情况。

(四)应考者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